新资讯:平谷区“小村务、大公开” 让“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王昊男

北京市平谷区对党委、村务、财务等村级事务管理的32项重点工作进行梳理,规范工作步骤及程序,在农村推行“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构建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


(相关资料图)

创建“小微权力清单”制度

村级“小微权力”是指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及村干部依法依规享有的决策、活动、项目以及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村务管理服务权利。

“小微权力”体系的制度化、规范化,既是保障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建设和运行,解决村级资产管理、村务管理问题的有力举措,也是建设法治乡村,推进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之一。

内容及运行机制

系统梳理“小微权力”。深入调研找准核心问题,明确“小微权力”的事项分类,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规范具体事项及行权流程,梳理形成“小微权力清单”,其中包括村级决策、组织人事、三资管理、救助救济、三务公开、村级服务等内容,对每一项小微权力全部注明职权名称、职权描述、法律法规、办事流程,实现“小微权力”明晰明了。

全面覆盖村级权力运行风险点和监控点。通过“小微权力清单”实现对村务腐败风险点的全覆盖。同步运用村级党务、村务、财务三级公开,对“小微权力”进行全程、实时、多方监控,对村级权力行使中出现的偏差和问题,尤其是对不符合程序与流程的权力行使行为进行及时预警纠错。

公开晒权,确保监督务实有效。通过村委会公示栏、新媒体平台实现“小微权力清单”内容,法律依据、运行程序、运行过程、运行结果全公开,让村民多渠道了解“小微权利”,及时掌握申请办理情况,形成对“小微权力”的公众监督。

自2021年起,平谷区在全区推广“小微权力清单”制度,从制度涉及准则制定到全面公开,一步一个脚印,符合平谷区域实际需求的“小微权力清单”制度逐渐形成并“生根开花”。

党务事项、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清单,全面覆盖党务、村务管理各个方面,基本厘清村党支部、村委会、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村民会议及村民代表会议等行权主体的权力边界和村民权力范围。

党务公开、重大事项民主决策、三资管理、村级工程、土地和宅基地管理以及各项补贴款申领发放等村民重点关注事项全部囊括。

每项“小微权力清单”事项均包括权力名称、办事流程和法律依据三项内容。权力名称准确综述村级党务、村务管理基本事项的名称。办事流程以思维导图形式详细描述基本事项的工作流程。法律依据对“小微权力清单”涉及的法律法规梳理汇总,为村干部依法用权、依法行权提供参考。(来源:高大尚平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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